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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醫食療,自古以來倍受重視推崇,其地位至重。早在先秦,《黃帝內經•素問》中就有“無毒治病,十去其九,谷肉果菜,食養盡之,無使過之”的訓誡;東漢,醫聖張仲景在其《傷寒雜病論》中列有“禽獸魚蟲禁忌並治”和“果實菜谷禁忌並治”專篇;而至唐代,藥王孫思邈在《備急千金方》中則輯錄諸家言論基礎上明確指出:“是以治病用藥力,唯在食治將息得力,大半於藥有益。” “安身之本,必資於食;救疾之速,必憑於藥。不知食宜者,不足以存生也;不明藥忌者,不能以除病也。是故食能排邪而安臟腑,悅神爽誌以資血氣。若能用食平苛,釋情遣疾者,可謂良工。”“夫為醫者,當須先洞曉病源,知其所犯,以食治之,食療不愈,然後命藥。”從此,“謹和五味,食以安身,食飲不節,折壽損生”,“藥食同源,食療為先,以食平屙,可謂良工”成為不易之論,翻閱歷代古籍醫著,處處可見相關之論述。
食養、食療與藥膳均為中醫術語。三者既有聯系又有區別,都與正常飲食密切相關。中醫食療這一傳統核心作用,時至今日,沒有本質性的變化。然而,如果放寬眼界,放大到觀察其對當今經濟、人文所產生的影響和效果,會發現中醫食療在新時代下悄然延伸出至少以下幾方面的作用:

食養 即飲食營養,是通過調節正常的膳食達到養生保健的目的。中醫歷代醫家都十分強調飲食營養的重要性。《素問•五常政大論》指出:“谷肉果蔬,食養盡之,勿使過
之,傷其正也”。食物要全面,營養要平衡,這便是科學膳食的核心內容。 所謂“過”,其一是指營養過剩。膳食中動物蛋白和脂肪比例過大, 食糖過多,因而導致了“文明病”的災害: 肥滿癥以及接踵而至的心血管疾病,已成為造成死亡的第一疾患。“過”的另一 層含義是飲食無度。《素問•臟氣法時論》 指出:“五谷為養,五果為助,五畜為益,五菜為充,氣味合服之,以補益精氣”。一個完全的膳食必須以谷類(包括豆類)為主食,畜類為副食,還需要用蔬菜來充實,同時以果品來輔助。 說明各種食物合理搭配方能扶助人體正氣。這和現代營養學提出的平衡膳食、合理營養的要求是一致的。科學膳食第二要義,就是要根據食物的營養特點和性味功能,因人而異合理的選擇和攝取食物。飲食衛生是科學膳食的第三方面內容。“病從口入”最能深刻說明飲食衛生與疾病的密切關系。任何精美的食品,如果汙染變質或食用不當,都可以變成殺人的毒品。科學膳食還包括合理的飲食制度及良好的飲食習慣。“食飲有節,起居有常”,便能“度百歲而去”;而“以妄為常,…..起居無節”,則必然“半百而衰”。

食療 即食物療法,它和藥物療法有很大的不同。食物治病最顯著的特點之一,就是“有病治病,無病強身”,對人體基本上無毒副作用。也就是說,利用食物(谷肉果菜)性味方面的偏頗特性,能夠有針對性地用於某些病證的治療或輔助治療,調整陰陽,使之趨於平衡,有助於疾病的治療和身心的康復。但食物畢竟是食物,它含有人體必需的各種營養物質,主要在於彌補陰陽氣血的不斷消耗。因此,即便是辨證不準確,食物也不會給人體帶來太大的危害。正如名醫張錫純在《醫學衷中參西錄》中所說“食療病人服之,不但療病,並可充饑,不但充饑,更可適口,用之對癥,病自漸愈,即不對癥,亦無他患”。因此,食物療法適應範圍較廣泛,主要針對亞健康人群,其次才是患者,作為藥物或其他治療措施的輔助手段,隨著日常飲食生活自然地被接受。
食物療法寓治於食,不僅能達到保健強身、防治疾病的目的,而且還能給人感官上、精神上的享受,使人在享受食物美味之中,不知不覺達到防病治病之目的。這種自然療法與服用苦口的藥物相比迥然不同,它不像藥物那樣易於使人厭服而難以堅持,人們容易接受,可長期運用,對於慢性疾病的調理治療尤為適宜。
此外,食療用品在劑型、劑量上不像藥物那樣有嚴格的規定,它可以根據患者的口味習慣進行不同的烹調加工,使之味美色艷,寓治療於營養和美味之中。當然,由於食物療法和藥物療法各有偏長,故在防病治病的過程中二者都是不可缺少的,應利用其所長,運用於不同的疾病或疾病的不同階段,食物療法與藥物療法相互配合,相互協同,相得益彰。

藥膳 是近幾年來逐漸從食療學中分化出來的一種特殊形式的食療食品。它是把藥物和食物合理配伍,運用中國傳統的烹調技術,結合現代食品工藝流程,制作而成的有一定保健治療作用,色香味形俱全的特殊食品。藥膳取藥物之性,食物之味,借助食品的形式,食借藥威,藥助食勢,相得益彰,共同起到保健強身、治病延年的目的。藥物療法主要使用藥物,藥物性質剛烈,自古有“毒藥”之稱,主要是為治病而設,因此藥物療法適應範圍較局限,主要針對患者,是治療疾病和預防疾病的重要手段。如若隨便施藥,虛證用瀉藥,實證用補藥,或熱證用溫性的藥物,寒證用寒涼性質的藥物,不僅不能治療疾病,反而會使原有的病情加重,甚至惡化。因此用藥必須十分審慎。
食疗的三大基本原则辩证施膳 辨證施治是中醫治療疾病的指導原則,即在臨床治療時要根據病情的寒熱虛實,結合病人的體質以相應的治療。只有在正確辨證的基礎上進行選食配膳,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。否則,不僅於病無益,反而會加重病情。
中醫認為,臨床病證不外虛證、實證、寒證、熱證。如神疲氣短,倦怠懶言,舌質淡,脈虛無力等為虛證;形體壯實,脘腹脹滿,大便秘結,舌質紅,苔厚蒼老,脈實有力等為實證;怕冷喜暖,手足不溫,舌淡苔白,脈遲等為寒證;口渴喜冷,身熱出汗,舌紅苔黃,脈數等為熱證。根據中醫“虛者補之”、“實者瀉之”、“熱者寒之”、“寒者熱之”的治療原則,虛證患者以其陰陽氣血不同之虛,分別給予滋陰、補陽、益氣、補血的食療食品治之;實證患者應根據不同實證的證候,給予各種不同的祛除實邪的食療食品,如清熱化痰、活血化瘀、攻逐水邪等;寒性病證,給予溫熱性質的食療食品治之;熱性病證,給予寒涼性質的食療食品治之。
另外,在辨證施膳的時候,還必須考慮個人的體質特點。例如形體肥胖之人多痰濕,宜多吃清淡化痰的食品;形體消瘦之人多陰虛血虧津少,宜多吃滋陰生津的食品。春季萬物始動、陽氣發越,此時要少吃肥膩、辛辣之物,以免助陽外泄,應多食清淡之菜蔬、豆類及豆制品;夏季炎熱多雨,宜吃些甘寒、清淡、少油的食品,如綠豆、西瓜、鴨肉等;秋季萬物收斂、燥氣襲人,宜吃些滋潤性質的食品,如乳類、蛋類等;冬季天寒地凍、萬物伏藏,此時最宜吃些溫熱禦寒之品,如羊肉、狗肉、幹姜等。

全面膳食,就是要求在飲食內容上盡可能做到多樣化,講究葷素食、主副食、正餐和零食等之間的合理搭配。現代營養學認為人體所需要的各種營養素主要包括蛋白質、脂肪、糖類、維生素、礦物質、水和纖維素七大類物質。這幾大類營養素分別存在於不同種類的食物中,如糧食類食物主要含有豐富的糖類,蔬菜、水果中含有大量的維生素、礦物質和纖維素,魚、肉、奶、蛋類則是蛋白質的良好來源。如果一味追求素食,進食谷類、蔬菜類食物,摒棄或限制動物性食品的攝入,久則使蛋白質的供給不足,不能滿足機體新陳代謝的需要,可引起低蛋白血癥,也影響脂溶性維生素D、維生素E等的吸收,引起一系列癥狀。而效仿西方的膳食結構模式,大量攝入動物性食品,勢必使某些腫瘤如乳腺癌、前列腺癌、結腸癌、直腸癌等的發病率明顯升高,也使動脈硬化、冠心病、糖尿病、痛風等病的發生增多。所以,為了保持身體健康,必須采用平衡膳食,全面膳食。
全面膳食是現代營蕎學一個基本的觀點,其實,在中醫食療學中也早有類似認識,如我國醫學典籍《黃帝內經》中曾經明確提出膳食配伍的原則:“五谷為養,五果為助,五畜為益,五菜為充,氣味合而服之,以補精益氣”。五谷,為米、麥及其他雜糧類食物的泛稱,五果、五菜則分別指古代的五種蔬菜和果品,五畜泛指肉類食品。谷、肉、果、菜這四大類食物,分別提供人體所需要的糖類、脂肪、蛋白質、礦物質、維生素、纖維
素等,以滿足人體功能活動的需要。

飲食有節 是指每天進食宜定時,定量,不偏食,不挑食。主要有兩層含義,一是指進食的量,一是指進食的時間。飲食定量,主要強調飲食要有限度,保持不飽不饑,尤其是不暴飲暴食。否則會使腸胃功能紊亂,導致疾病的產生。如《黃帝內經》所說:“飲食自倍,腸胃乃傷”,《千金要方》更明確指出飲食過量的害處,“不欲極饑而食,食不可過飽;不欲極渴而飲,飲不可過多。飲食過多,則結積聚;渴飲過多,則成痰癖”。現代醫學認為,人體對飲食物的消化、吸收和利用,主要靠脾胃的功能正常,若飲食過量,短時間內突然進食大量食物,勢必加重胃腸負擔,使食物不能及時消化,進一步影響營養物質的吸收和輸布,從而產生一系列疾病。相反,進食過少,則脾胃氣血化生乏源,人體生命活動缺乏物質基礎,日久會導致營養不良以及相應病變的發生。因此,飲食有節,食量有度是保證身體健康的重要條件。

定時 一般傳統的進食方法是一日三餐,即早、中、晚三餐。這與飲食在胃中停留和傳遞的時間有關。食物進入胃中,一般素食4小時,肉食約6小時,然後由胃經十二指腸進入小腸,當胃剖空到一定程度時,便產生饑餓感,故可再度進食。研究證明,早、中、晚這三個時間內人體的消化功能特別活躍。按照相對固定的時間,有規律地進食,可以保證消化、吸收功能有節奏地進行活動,脾胃協調配合,腸胃虛實交替,有張有弛,食物則可有條不紊地被消化、吸收和利用。若不分時間,隨意進食,零食不離口,就會使腸胃長時間工作,得不到休息,以致腸胃消化的正常規律被打破,胃腸虛實無度,久而久之可發生脾胃病變。

三餐搭配合理 在一日三餐中,歷來主張“早餐好,午餐飽,晚飯少”。這種說法有一定的科學性,與人體晝夜的生理變化有關。因為人身的陰陽氣血的運行,在晝夜中有盛衰的不同。早餐時間,經過一夜的休息,早晨陽氣活動開始旺盛,胃中處於相對空虛狀態,亟需補充營養,以滿足上午的工作需要;午餐時間,處於一日當中,且經半天的勞動,消耗較多,故宜適當多進食,才能彌補損耗,滿足下午勞動工作的需要;晚飯後,一般活動較少,消耗不多,故宜少食,否則常為致病之因。